典蕴文化网>故事>孟尝君为何食客三千?他待这些食客们如何?

孟尝君为何食客三千?他待这些食客们如何?

收录日期:2025-12-02 14:38:28  热度:9℃

孟尝君田文是战国时期的齐国人,是个齐国公族,他的父亲田婴曾经是齐国的宰相,田婴死后,田文就成为了齐国的宰相。孟尝君在战国时期的名气很大,几乎超过了他的君王齐闵王。为什么他的名声会如此之大呢?就是因为孟尝君在养士,他们也将其称之为食客。

什么是食客?战国时期是周王室掌控不住下面分封的诸侯国所造成的各诸侯国分裂割据的局面,由于周王室已经不行了,那么从前周王室的那些贵族之人就落魄了,同时落魄的还有那些被吞并的小国家中的贵族。既然落魄了,那生活质量肯定不如当年,但是贵族就是贵族,他们骨子里的思想就和普通的庶民不一样。虽然这些人的身份是庶人,但是他们却不是真正的庶人。真正的庶人是什么都不懂的无知之辈,而贵族后裔的庶人,注重子女后代的教育,绝对不会让他们成为粗鄙之人。

孟母三迁的故事想必大家都知道吧,孟母良苦用心,想尽办法也要让孟子接受教育,不能和邻居的无知小儿一般,整日只知道玩乐,没有思想和大的抱负。有很多贵族落魄以后就和孟母一样,很注重下一代的教育问题,就算生活过得再艰难,也会让他们的下一代接受教育,因为这是他们摆脱这种贫贱生活的唯一的方式。他们和普通的庶民不一样。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之间形成了一种风气,那便是有名望的王公贵族自己掏腰包,在府中养上一些食客。这些食客都是有才能的人,有的会武艺,有的会谋略,有的善于辩论,有的善于其他技巧,总之是各种奇人异士在这些食客中,你都可以找得到。就拿孟尝君食客中的鸡鸣狗盗来说,他们会的本领不过就是模仿狗吠和鸡鸣,但是他们学得很像,学得很好,所以被孟尝君留在了薛地的府中,养着他们。当他到秦国去的时候,他带着鸡鸣狗盗二人同行,其余还有门客数人,但是当逃亡要过函谷关的时候,眼看后面追兵就要赶上来,平常足智多谋的一干人等却毫无办法。幸好鸡鸣学了鸡叫,才让大家安全逃出秦国。孟尝君感叹道,他养了三千食客,其中能人众多,结果今天却是被鸡鸣狗盗二人所救,唏嘘啊!

养这些食客耗费了庞大的财产,但是这些列国贵族还是乐此不疲,甚至稍微有些地位的人的府中都养着有几位食客。养着食客们并不是为了斥巨资,他们背后获得了很多。像信陵君,以一人之力可以拿了国家的兵符出兵援助邻国,甚至还打败了秦军,而且最后魏王也不能说什么。这种权势和地位是后世的世家贵族远远比不上的。

孟尝君就是收养这些食客的人当中的一个,他在自己的封地薛地招揽各诸侯国的有能力的人,于是有很多人慕名而来。孟尝君不问出身,即使你是犯了死罪正在逃亡的人,他也照收不误。孟尝君养这么多的人,自然需要很大一笔钱,他就算是卖掉了全部家产,也要给食客们好的生活质量。于是,就有更多的人来投奔孟尝君。每一次,孟尝君从外面回来,都会第一时间和食客们见面,讨论大事。有一次,孟尝君招待食客们用餐,那个食客很傲气,怀疑孟尝君有轻视他们的意思,他认为孟尝君给他们吃得东西一点也不丰盛,就质问孟尝君。孟尝君听了,让那人走上前来,看一看自己到底吃得什么。那人一看,孟尝君和自己这些门客所吃得东西竟然是一样的,他觉得很羞愧,当即就自杀了。这件事被传得很广,许多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对孟尝君也更加向往。

在《大秦帝国之崛起》中,宣太后却挑明了孟尝君的假面目,他怎会和食客同吃粗简之食,只不过食客走后,他躲在房中吃珍馐佳肴罢了。

猜你喜欢

  • 危险激情

    慕儿很美,而且美的很有气质。用天使的面孔与魔鬼的身材形容她一点也不过分,慕儿清纯可爱的样子以及性感的身材,一直吸引着众多男人的眼球。慕儿心地善良,不管和谁说话都和颜悦色,一双清澈的明目,充满着温柔的笑意。慕儿从小到大都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孩子,

  • 爱你我错了吗

    艾儿和峰是在迪吧认识的,那天艾儿和好友茵茵一起去迪吧玩。在跳舞的时候艾儿不小心踩到了一个男人的脚,那个男人“哎哟”叫一声,随着他的一声惊叫,呼啦围上来一帮男人,他们把艾儿和茵茵围在了中间。艾儿吓的脸都白了,赶紧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可是

  • 寡妇制造者的爱情

    一、克夫煞星在杏林寨,马杏花的名头很响,是个女人见了指戳怒骂,男人见了如避瘟神、唯恐招惹杀身之祸的主儿。 也难怪,马杏花曾两次嫁人,两个男人都做了短命鬼:一个好端端地遭了雷击,一个没来由地就出了车祸。 走街串巷的算命先生“一撇胡”说,马杏花

  • 叙述爱的无数种方式

    叙述爱的无数种方式一我看见了前面的阴影,在她说出“分手”这两个字之后。今夜,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在这样的夜晚,11点整,她曾陪我一起等末班车,在过去的三年里,风雨无阻。此刻我形单影只,所以,当最后一趟车不断地在按喇叭,我依旧没看它一眼。她在,

  • 这就是青春

    这就是青春“我正在和女朋友吃饭呢”,匆匆挂电话的正是我的男朋友。不论形式上,还是精神上,我们都是正式的恋人了,但从他口中听到“女朋友”三个字,还是有种很奇妙的感觉。在我二十来岁时,从来没有被别人称过“女朋友”。事实上,我对“女朋友”这个称谓

  • 早晚折算成幸福

    我手心紧紧攥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行字:“如果愿意我们继续相处下去的话,就来找我吧。”认识她之前,我在一处建筑工地工作。没错,那时,很多朋友都在大学里过着漫读诗书的校园生活,我却因为喜欢写作而影响7其他课业。高考落榜后,我一直在不同的工厂或

  • 那些味道

    一我上了小学之后,就不愿再与她一同上街。她的习惯作风与别的女性完全不同,她和男人一样,吸烟喝酒,喜欢盘着双腿坐在椅子上,嗓音粗糙,说话的语气像是要与人吵架一样。最让我无法忍受的是她身上的那股味道,又咸又酸,离她近些,便熏得我头晕目眩。后来我

  • 在你的国度,有没有听到我的歌

    韩秀央说,我有色彩地度过了我最后的人生,我找到了我的青蛙王子。看见的熄灭了,消失的记住了。我站在海角天涯,听见土壤萌芽,等待昙花再开,把芬芳留给年华……喂,韩秀央,你听过这首歌吗?1韩秀央是许岷江的新同学、新同桌。当时韩秀央被拉进教室的时候